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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观察》2021年第54期:强化履职评价、激发履职动能,促进银行治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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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简介
完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促进其主动、科学地履职。第一,完善董事监事考核评价办法。合理制定董事监事日常履职考核制度,将工作时间、参会情况、发表意见等纳入考核,并与董事监事的薪酬挂钩。第二,建立履职档案。详细记录董事、监事工作档案和尽责履职情况,包括出席会议次数、履职时间、会议提出意见情况等。第三,强化薪酬方面的“软激励”。对董事监事考核结果优秀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应给予奖励,提高其履职的主动性。第四,严把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准入关”,将廉政因素纳入任职资格的考察范围。
详情描述
强化党的领导,促进党建与董事监事高效履职有机结合。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特色公司治理制度最本质的要求,金融机构要将党的领导作为深化公司治理的根本遵循。第一,坚持党委领导规范议事决策。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关键作用,发挥好党委委员“一岗双责”作用,在坚持党委规范运行的基础上促进治理主体履职到位。第二,将社会责任更多在公司治理中体现。将支持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与金融机构自身发展战略有机融合,将社会责任投资原则纳入银行经营的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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