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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启示录:从港股注册制看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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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启示录:从港股注册制看科创板 报告摘要: 香港注册制以“双重存档”为特征,科创板由上交所全权负责。拟上市公司申请材料递交联交所后,副本交予香港证监会存档,联交所与证监进行双重审查,联交所进行实质审核,香港证监会进行形式审核。科创板拟上市公司的全部审批权限均归属于上交所,证监会仅负责股票发行注册。 科创板的配套制度与港股注册制相比差异较多: ◆上市要求方面,港股适用单一标准,科创板的上市要求更为灵活,按照预计市值档位满足相应的5项标准之一即可上市;IPO制度总体大同小异。 ◆信息披露方面,科创板在遵照A股制度的基础_上做出更具弹性的安排,并且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更加侧重行业信息、核心技术等事项的信息披露。 ◆交易机制方面,科创板放大波动性且优化融券交易,机制设计向港股灵活性交易规则趋近。 ◆退市制度方面,联交退市较多依赖于主观判断,退市公司数量少,科创板实施更严格的退市制度,触发条件立即强制退市且不得重新上市。 通过分析近几年港股上市354只新股,我们发现其市场表现具有如下特点: ◆收益率方面,整体上看收益率呈现右偏分布,上市当天多数股票实现增长,而1个月、半年、1年、2年后多数股票的区间收益率为负;收益率方差于上市首日最大,1个月后减小,随后继续拉大。 【更多详情,请下载:港股启示录:从港股注册制看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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