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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绿鞋机制”深度详解看科创板制度创新-兼评券商跟投、战略配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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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绿鞋机制”深度详解看科创板制度创新~兼评券商跟投、战略配售要点 ■事件: 2019年4月16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明确了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的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以及发行程序与信息披露等事宜。 ■《业务指引》明确超额配售选择权运行机制,主承销商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获取“价差”需上交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创新或有利于防止发行定价过高,构建市场良性长效机制:资金方面,《业务指引》明确主承销商可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购买发行人股票;数量方面,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具体操作安排方面,主承销商需与投资人签署延期交付协议,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在连续竞价时间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价。值得注意的是,主承销商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获取的“价差”需上交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这一规定和国际上通行的“价差”归属券商所有作为收益不同,我们认为,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主承销商的主体责任,主承销商或有更强烈的动机优化合理IPO定价避免股价破发,以达到行使超额配售权获取增发承销费的目的。 【更多详情,请下载:从“绿鞋机制”深度详解看科创板制度创新~兼评券商跟投、战略配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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